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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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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应对验收和决算的程序进行明确约定。在预计竣工日期之前的合理期限内,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准备验收,并提供相关验收资料,发包人应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与承包人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修改意见,验收合格或经修改后合格的,承包人应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不组织验收的,应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1、工程范围、建设工期。 2、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3、工程质量标准、工程造价。 4、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5、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 6、竣工验收方法、程序和标准、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7、相互协作条款、违约责任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国家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13-0201)已由住建部、国家工商总局于2013年联合发布使用,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1999-0201)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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