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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押金担保的范围有哪些,押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2024-08-30
一、押金担保的范围有哪些 (一)什么是押金押金,是一方当事人将一定费用存放在对方处保证自己的行为不会对对方利益造成损害,如果造成损害的可以以此费用据实支付或另行赔偿。在双方法律关系不存在且无其他纠纷后,则押金应予以退还。 (二)押金担保的范围有哪些关于押金担保的范围,因合同的性质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分析,如下: 1、具体来说,租赁、承包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租金、上缴的承包利润; (2)租赁物、承包物的返还; (3)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2、旅客住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房价; (2)退房; (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3、住院医疗合同的担保范围是: (1)住院费、医疗费; (2)退病房; (3)其它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4、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关于劳动合同的担保范围最小,即只担保受雇人不当履行职务时的损害赔偿。 二、押金和定金有什么区别 (一)押金和定金的相似之处:押金是指一方或者第三人交付一定金额或者等价物给对方,担保债权的实现。和定金一样,都是担保,都可以冲抵价款或者收回。 (二)押金和定金的区别之处: 1、理论上的区别: (1)区别一——性质不同。押金是一种质押担保,定金是金钱担保; (2)区别二——交付时间不同。押金可以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履行中交付,其本质上不具有预先支付的特点,而定金需要在履行前交付; (3)区别三——订立人不同。押金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第三人,而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的担保; (4)区别四——交付上后的所有权的不同。押金在交付后,交付人依然拥有所有权,接收人只是临时占有,做质押,而定金在交付的时候所有权转移至接收人; 2、实践上的区别: (1)区别一——数额不同。押金没有规定,从当事人的约定,并且可以高于价款,而定金为20%的数额,并且不能高于标的物价款; (2)区别二——是否适用罚则的不同。押金无所谓罚则,交付人不履行义务,无权收回押金,接收人不履行合同,不承担双倍返还的责任(同样区别于预付款,如果交付一方违约,预付款是要返还的;而押金就不返还了),而定金则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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