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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
退休职工独生子女费发放:一、一次性奖励对象为199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在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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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是这样的:有单位的,由单位领取,没有单位的,到社区去领取。规定如下: (一)符合奖励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双方有单位的,分别享受奖励待遇;一方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双方没有单位的,一方享受奖励待遇。 (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的,经本人申请,填写奖励审批表,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给予奖励。奖励费支付后,在受奖励人员的退休审批表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并报单位所在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符合奖励条件,本意见实施前已经退休的、2002年11月1日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死亡的独生子女父母,由原所在单位给予补发奖励费;原所在单位改制或者并转的,由改制或者并转后的单位给予补发;原所在单位已经破产,并清算结束,按无单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奖励待遇,由原破产单位当地政府负责补发。 (四)单位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按照过去有关规定加发退休金的,从本意见实施之日起不再执行加发退休金的规定。但已加发退休金总额不足2000元的,差额部分一次性发放;超过2000元的,超出部分不退。 (五)双方没有单位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时,经本人申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签署意见,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放奖励费,并在户口簿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分别注明。 (六)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原则上应当一次性支付。企业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4年内分期支付。在分期支付中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未支付部分发给其继承人。(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前,应将拟领取奖励费人员的姓名及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情况等在单位或者社区公示,15天内无异议的,发给奖励费。
收到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夫妇,按规定退休时享受以下优惠。一、未实施养老保险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员工,各发放养老金标准的5%养老金二、企业和实施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到2000年2月1日为止收到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在本条例实施后退休的,其所属单位给予3000年2月1日以上的一次补助金的200年2月1日以后收到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所属单位在收到证明书时一次处理相当于本人工资的独生子女保险。收到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员工,独生子女死亡后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除了享受前款规定的报酬外,退休时所属公司给予5000元以上的一次补助的其他人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帮助。
夫妻双方都是镇上居民的独生子女家庭,退休时每人可以得到5000元,合计1万元的补助金,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60岁后,双方每年可以得到720元的补助金,但一方是农村户口一方是镇上户口的家庭,只能得到5000元的补助金。以上条件必须为父母满60岁,但各地标准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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