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省、地级以上市、县(区、县级市)应当建立信访工作协调机制,发挥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作用,研究处理信访突出问题。...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三)失业保险费滞纳金;(四)财政补贴;(五)依法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有权监督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及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如实通告因亡、参加工伤保险和缴费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管理单位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信息,建立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办理失业保险关系及待遇接转手续;(二)管理失业保险基金,建立健全失业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会计统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三)审核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资格,核定领取期限和待遇标准,支付失业保险待遇;(四)受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的申请;(五)为单位、职工免费提供失业保险咨询、查询服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9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4,4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