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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股东债权与未履行的出资不能相互抵销外,股东可以其对公司债权抵消其出资。允许股东的出资义务和其债权相抵销,则无疑等于赋予股东债权具有优先于其...
除股东债权与未履行的出资不能相互抵销外,股东可以其对公司债权抵消其出资。允许股东的出资义务和其债权相抵销,则无疑等于赋予股东债权具有优先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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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三条规定: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可见,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够对外独立承担责任。因此,公司对股东有一种防火墙似的作用。如果公司资不抵债,原则上是不可以突破公司,直接要求股东对债务承担个人责任的。
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东对公司欠款是对公司的债务,而股权是固定基于出资享有的权利,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后将转让看支付给公司解决债务问题。《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一般是不可以的,股东对公司欠款是对公司的债务,而股权是固定基于出资享有的权利,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后将转让看支付给公司解决债务问题。 《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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