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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填写完整 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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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家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土地利用率的逐渐提高,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也随之逐渐增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稍有不慎,就会给农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以下是本人的一点建议,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①流转方、受流转方的姓名、住所。当事人是农户的,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②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③流转土地的用途;④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间,即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⑤流转金及支付方式;⑥违约责任;⑦当事人可约定的其它内容。二、土地流转合同是否以乡镇为单位,统一规范合同文本;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有否及时续签;对未续签的是否已及时征求农户意见,或办理续签手续,或退还农户土地;对期限过长、补偿过低的土地流转合同是否依据情势变化及时进行纠正,以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以村、组为单位统一签订的表式流转合同是否予以纠正,未纠正的,必须按规范文本及时纠正;土地流转合同是否是农户与企业直接签订,否则予以纠正。
具体的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内容如下: 1.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3.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5.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承包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的,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该农户同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原承包方与发包方在该土地上的承包关系即行终止。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联合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合作生产。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流转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以上是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明的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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