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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有经营期限,那么在经营期限内,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没有法定理由是不能随便退伙的,如果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只能转让股份,不能撤股。可以转让给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之外的其他人即可。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进行股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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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合伙人退出机制:退出条件在一定期限内(比如,一年之内),约定股权由创始股东代持。约定合伙人的股权和服务期限挂钩,股权分期成熟(比如4年)。股东中途退出,公司或其它合伙人有权股权溢价回购离职合伙人未成熟、甚至已成熟的股权。其中常见的退出方式有以下三种: 1、当然退出(原价回购):公司以原认购价格代为回购其持有的股权,并不再发放其当年度的红利、 2、除名退出(无偿回购):公司有权自行取消其股东身份,无偿收回其股权,并不再发放当年红利,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进行赔偿。 3、期满退出(现价回购):如股东在公司持股超过一定期限后当然退出或退休的,则公司可按现价回购其股权。
在通常情况下,在合伙人约定的合伙协议中,都对合伙后退伙的事由作出约定,或约定按法律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合伙协议执行过程中,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后,合伙人就可依约定退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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