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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违建可以依法拆除的。但可以索要补偿,拆除违法建筑也是可以要赔偿的。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只要是物,就存在所有权,即使是违章建筑,...
我国所有的土地都归国家所有或者村民集体所有。所以在开辟荒地前就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去申请开垦荒地。对于开垦荒地用于建房的,当事人还需要到当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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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如果农民擅自占用土地自建厂房,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1、开垦荒地种田是件好事,但关键要经过批准,未经许可的,属于非法开垦行为,不但得不到使用权,还可能会受到处罚。 2、例如国有荒山、荒地,经过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开垦的,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条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一)城市市区的土地;(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三)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四)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六)因国家组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十七条禁止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区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开垦区内,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或者渔业生产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确定给开发单位或者个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0年。
国家新政策年规定:开荒者有权使用被开荒的土地,可用于耕种,但不能用于建房。对开荒地而言,一般是维护原开荒者的使用权。但是,如果原来的开荒者在开荒后再次被废弃,后续的开荒者能否获得开荒地的使用权,取决于前一个开荒者是否构成了废弃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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