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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持有离婚协议书,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
离婚不是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夫妻是以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夫妻关系的,应当到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所以如果当初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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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离婚的时间要求如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说到离婚登记一般对应的是协议离婚,诉讼离婚通常就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虽然这两种方式下,最终都有可能实现离婚目的,但实际需要当事人满足的条件不同,而在这个过程中付出的时间、精力等也有很大差异。从这点上来看,建议离婚夫妻能够协商一致办理离婚登记的话,最好就不要贸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了。
离婚不一定要去登记地。协议离婚去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的住所地法院办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该在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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