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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离婚财产的分配如下: 1.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的,男方无权分割;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只能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后,会根据财产的形式、取得时间、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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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分割的;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处理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用户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相当于差额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习俗支付彩礼,或者婚前支付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四)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可以将合伙财产归一方所有,分配合伙财产的一方应当给予相当于合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对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生产发展、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进行合理的分割或折价处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收益;(三)知识产权收益;(四)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妇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以下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男方离婚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指出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其对财产收益贡献的大小,夫妻双方均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必须平均分配。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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