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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2、用地证明文件;3、登记声明原证遗失作废的报纸;4、单位或村委会的证明;5、法人证明或法人代码证...
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农村的和城市的都有土地使用证,有的时候不小心把土地使用证给弄丢了。那么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呢,法律为你答疑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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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丢失是肯定可以补办的,如果农民丢失了土地使用证;可以拿着证件去本地的土地管所重新办理一个。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管理机构也需要核实房屋现如今的情况,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丢失的证件进行重新的补办。当然了,土地管理所也需要核实房子的用途或者是有没有扩建房子或是改变房子等情况。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证呢?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归属、使用权的证件。根据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按照法律条款实施土地使用权登记制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的是土地拥有、使用权;无论是任何人还是任何的单位机关都不可以违反法律条例。可以看出,土地归谁使用依照的是土地使用权。中国的土地可以分为国家的土地和属于农民自己的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分为两种:第一种是农民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利,第二种是国家对于土地的使用权力。 (一)补办土地使用证应具备的条件是: 1.土地使用证必须是真实的丢失了, 2.有其他的原因不得不再次补办土地使用证。 (二)重办土地使用证所欲要的材料和相关的文件: 1.土地拥有人应该去当地的土地管理机构挂失; 2.土地拥有人应该在土地管理机构声明土地使用证确确实实已经丢失·。 3.土地拥有人应该提供要补办的土地使用证的书面申请以及要在相关的媒体上声明原本的文件。 4.国家发放的允许个体经营人开属于自己的店铺的营业执照副本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在全国的范围内是独一无二的始终不能变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可以证明法人代表身份的纸质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法人代表身份证。(以上提到的证件都需要审核,自己自留证件的复印件一套)。 5.原生权利的源头资料。
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当代社会,现在关于土地使用权必须要准确的做出约束,只有完成这种明确的约束才能够将一切事项都完成,很多人就是会在土地使用这个问题上进行合同或者说协议书的签订,签订内容中最为重要的就是费用还有土地基本状态。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的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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