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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第七条:申请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有本市户籍,但投...
公租房申请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写,签字按票)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以外的家庭或合租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正反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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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由家庭、单身人士和多人共同申请。(一)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和赡养关系的共同居住人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无子女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在城市工作或独自在重庆外地工作的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3)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得超过3人,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有支付租金的能力。符合政府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后就业、在城市工作、在外地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市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流程是: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等待审核批示。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1、申请人应向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提交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2、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将审查申请人的身份和条件,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公共租赁住房主管部门应当将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人纳入公共租赁住房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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