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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在案发地举报。赌博属于违法行为,不建议考虑此种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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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赌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但及时报警可以从轻处罚。
只要是违法犯罪行为,尽早会被警方查获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还是现在就戒赌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53号)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根据该司法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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