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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视同工伤的规定,如果这个职工在上班时间,并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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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一方不配合的情况主要表现有:延误患者就诊,丧失了最佳治疗时机;患者提供不真实的病情或隐瞒病情;拒绝或者拖延正确的检查、治疗措施的实施;消极地或者错误地执行正确的医嘱。如果确由上述患者一方不配合的情况,从而导致患者不良后果发生的,应不属医疗事故。 某女,以禁食的方法进行减肥,因食物摄人明显不足,造成严重低血钾,出现全身性肌无力的症状及体征,到医院就诊,给予静脉补钾后,病人症状稍有缓解,经治医生向家属详细交待病情,并要求病人留院观察,但病人家属认为就是吃的少点、身体没劲,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便带着病人回家,其后病人症状加重,并出现昏迷、四肢软瘫,等再次人院,虽经医院积极的抢救,但病人还是因低钾血症导致心功能障碍死亡。是否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此例不能认定为是医疗事故。与医疗事故的区别在于,病员及其家属的不配合是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结果的主要原因。此例,主要由于病员家属不同意病员在医院留观,继续治疗,病员低血钾的情况因而未能得到及时的纠正和控制,等到再次人院时,病情严重恶化,已丧失了抢救时机,引起病员心功能障碍导致死亡。造成病员死亡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病员家属不配合治疗,所以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不应当承担医疗事故的责任。
上班生病怎么办如果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劳动者患病时有权利享受医疗待遇。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相应的费用。
工伤要求赔偿,单位一直拖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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