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债的担保的特点:⑴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券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具有从属性。⑵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而设立的,具有预定性。...
债的担保的特点:⑴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券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具有从属性。⑵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而设立的,具有预定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债的担保的种类: 1、人的担保。人的担保,是指在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之外,又附加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保证是人的担保的典型。 2、物的担保。物的担保,是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抵偿债权的标的,在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将财产变价,并从中优先受偿的制度,主要有抵押、质押、留置等。广义的物的担保,还包括所有权保留。所有权保留,是在分期付款买卖中,标的物的所有权不因交付而转移,而是随着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而转移,从而使买受人积极支付价款,保障出卖人获得全部价款的制度。 3、金钱担保。金钱担保,是债务人在约定给付以外交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该金钱的返还与丧失与债务履行与否联系在一起,使当事人双方产生心理压力,从而促其积极履行债务,保障债权实现的制度。其主要方式有定金、押金。 4、反担保。所谓反担保,是指在商品贸易、工程承包和资金借贷等经济往来中,为了换取担保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等担保方式而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该担保人提供担保,该新设担保相对于原担保而言被称为反担保。
1、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自于其性质与效力,债权为请求权,不能直接支配债务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只能借助于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才能使债权得到实现。 2、然而债务能否适当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状况,即责任财产。 3、广义上的债的担保,包括狭义的债的担保与债的保全。 4、狭义的债的担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钱担保。
债的担保的特点:⑴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券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具有从属性。⑵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而设立的,具有预定性。⑶债的担保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具有可靠性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6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81人已浏览
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