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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错误,导致少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税发[1995]065号文《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超过2000元就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不建议做故意的“避税”,可以合理筹划。否则很可能会承担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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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需要向税务机关自行纳税申报的项目之一。现行政策法规规定,如果两家公司由同一税务机关管理的,则在取得两处工资、薪金所得的次月15日前,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如果两家公司不是同一主管税务机关,你则有权选择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四个方面: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开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二)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营业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三)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既个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四)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税所得。
建议你马上联系地税管理员,解决个人所得税申报处理中的问题,以免因系统问题超过实现还未缴纳税而产生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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