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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你持有的债务人出具的借款条,借款时间是2013年,债务人确落款时间写成了2008年,这样一来你做为债权人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法...
一般情况下,是按在姓名上,但有些人为了安全起见,也会在数字上按指纹。所以,能在姓名和数字上同时按指纹是最好的,不会影响辨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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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正下方签名,可以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 (2)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较远距离空白处签名,一般只能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真是见证人,在借款人下方签名一定要注明见证人,否则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如果有担保人,也一定要注明。
1、落款日期写到重新签协议之日,在新借条上把之前的情况要对方确认,如年月日,已收到元借款,尚未还款。2、法律规定,借条上约定有明确的还款时间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时间起2年;未写明还款时间的,可以随时主张,诉讼时效从最后一次催款之日起2年,但最多保护20年。如果你想适用20年时效,就在借条上不要写还款日期。3、每次写收据和每次重打借条都可以。
1、借款人。对于借款人的落款,最好以借款人身份证上登记的姓名为准,并附带身份证号以作区别。让借款人在借条上按下手印则更加保险,按手印与签字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见证人或保证人。保证人和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字时,一定要注明自己的身份,在自己的姓名前写上“保证人”或“见证人”字样。另外,保证人不仅要写明自己的身份为“保证人”,还有写清楚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人”,如果没有写清楚的,默认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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