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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没有时效,但是赠与合同纠纷有诉讼时效。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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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延伸】 问:赠与合同和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答: 1、生效时间的区别: 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 2、法律行为上的区别: 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经要约与承诺取得一致,才能成立。 遗赠是单独行为,依照法定的方式作出即可。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具备以下要件就是有效的: 1、赠与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赠与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房屋赠与协议是指赠与人与受赠人就无偿转移房屋所有权而达成的协议。
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自解除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根据本条的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赠与合同的效力附条件,即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所谓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的赠与合同。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当事人自己约定的、未来有可能发生的、用来限定合同效力的某种合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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