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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既可以集中核算,也可以分开核算,各有利弊和得失,无论总公司和分公司采用哪种核算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应按照规定的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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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既可以集中核算,也可以分开核算,各有利弊和得失,无论总公司和分公司采用哪种核算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在总公司,一种是下放到分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并入总部处理。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其会计不能单独计算,但可以纳入总部处理。作为内部会计单位,分公司只做往来账。可设置内部交易会计科目,处理内部交易。《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条合并财务报表是指反映母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的财务报表。
公司与分公司的会计核算,既可以集中核算,也可以分开核算,各有利弊和得失,无论总公司和分公司采用哪种核算方式,总公司和分公司都应按照规定的会计制度,严格进行会计核算和控制。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集中在总公司,一种是下放到分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1)合并资产负债表; (2)合并利润表; (3)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或股东权益变动表)。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的程序】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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