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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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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三十日。 离婚冷静期现在已经正式实施。依据新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有1个月的冷静期,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设置一个月的冷静期。 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所称的“离婚冷静期”,应该严格意义上来说是“协议离婚的冷静期”,按照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冷静期”实际上可长达60天。在这60天内,协议离婚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一般不适用冷静期,只有协议离婚才存在一个月冷静期。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没有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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