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
1、在交通事故中,若驾驶汽车的当事人虽然负责人,但并非全责的,仍然应当按照自身的责任大小对对方进行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肇事者继续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全责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范围内先行赔偿,不够赔偿的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在赔偿时,可以和对方通过协商处理赔偿事宜,也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和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1、如果您交纳了保证金的话,交通部门应该将车归还给您了。 2、没有归还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保险公司或是您还没有向受害人赔付或是别的什么原因。 3、你有权利要求将您的车归还给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