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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
离婚诉讼中争得孩子的抚养权4点要求 1、以“子女利益最佳”为基本原则,充分考虑离婚后夫妻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等具体情况,充分考虑生活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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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属于债权,没有理由不适用于诉讼时效。时效期间的起算点仍为合同解除生效时。这也是它不同于合同无效场合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的时效期间起算点之处。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不当得利成立后,在受益人和受损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即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发生根据,而不当得利之债是不当得利的效力。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就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义务与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利益的权利。所以,不当得利的基本效力为受损人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益人的返还范围因其是否为善意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第一,受益人为善意时,即在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以利益存在的部分为限;如果利益利益已不存在,则不负返还义务。所谓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者可以代偿的,仍然属于现存利益。第二,受益人为恶意时,即在取得利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该利益在返还之时已经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受益人明知其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却仍然置受害人的合法利益于不顾,法律对此没有加以特别保护的必要。第三,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嗣后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应以I恶意开始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申请执行人王××,男,1967年7月29日出生,汉族,××矿工人,住徐州市××去××新村18号楼2单元×1室。 被执行人徐州市××黄金制品有限公司,住所地徐州市建国西路××号财富广场B座9××室。 法定代表人朱××,系该公司经理。 执行依据: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2009〕泉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事项: 1.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港币30,649元; 2.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从2008年10月1日起至判决实际给付之日利息。(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3.依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执行人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40元; 4.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的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双方就不当得利返还事宜事宜协商未果,遂提起诉讼。 本案已经贵院开庭审理,并于2010年1月20日作出〔2009〕泉民二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至今没有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王×× 二○一○年三月一日
离婚诉讼子女抚养权争取,可以向法院主张:一方不尽抚养义务,存在虐待施暴行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因伤无力抚养子女的、八周岁以上愿意随另一方生活,抚养的一方有抚养能力的证据材料进行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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