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
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存在地方性差异,应该根据子女户口申报地的实际情况判断: 1、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 2、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 3、建议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咨询孩子户口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一,《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违规生育第一个子女:a、城镇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b、农村居民: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半征收。
《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 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 (二)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这个就是上海市社会抚养费的标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227人已浏览
1,78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