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有: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有: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以及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对于住宅工程,进行分户验收并验收合格,建设单位按户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10)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和试验、检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经质量监督机构批准为合格或优秀;必须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数据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必须签署工程保修证书,并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415人已浏览
20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