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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适用减刑。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的规定,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
这是特赦,不是减刑。如果你附合条件当然可以特赦。条件是:是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但犯故意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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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行为实施时未满18岁,不适用死刑是肯定的。即使一个小时后满18岁,也不适用死刑。
如果满足减刑条件的话是可以减刑的。减刑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规则、有悔罪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那么是可以依法减刑的,但是不能少于原刑期的一半。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就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有六个月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刑罚(有期徒刑3个月)暂不执行。在考验期内,根据具体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有期徒刑3个月)。考验期内,须遵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犯的考察和处理有三种情况: 第一,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 第二,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三,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上述情况,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并且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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