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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工程质量保修内容有: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工程质量保修期限、责任、费用; 3、履行地点和方式; 4、违约责任; 5、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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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持申请材料在雅安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窗口申请。 2、窗口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业务人员或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资料预审,技术资料预审合格后进行现场勘验,并提出资料预审和现场勘验书面意见,对符合要求的,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的,窗口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退回资料。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经审核批准,窗口颁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本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 (一)本工程施工单位全部施工范围内的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二)由施工质量引起的施工质量问题和由此引发的工程、设施的损坏。
工程质量保修书包括如下主要内容:(1)质量保修范围。《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等项目。当然,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其保修范围有所不同。(2)质量保修期限。《建筑法》规定,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规定。(3)承诺质量保修责任。主要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承诺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有关具体实施保修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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