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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当前网上购物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 (一)当前网络购物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 1、取证困难 2、管辖不合理 3、维权成本高 (二)当前网络购物纠纷...
而当前网上购物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 (一)当前网络购物纠纷解决机制的不足 1.取证困难 2.管辖不合理 3.维权成本高 (二)当前网络购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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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找网站,如果解决不了就跟他们要商家的电话,不过最好是要商家的电话,自己找商家协商解决
我们从而对网上购物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立问题,主要有如下几点研究意义: 第一,指出网络购物与传统购物方式的不同,尤其是网络购物后的纠纷解决与传统的买卖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显著区别点,从而使人们认识到网络购物在纠纷解决机制上的特殊性; 第二,指出传统的纠纷解决机制如调解、仲裁、诉讼等很难适用于网购纠纷的解决,这是因为这些制度在发展的过程中并不是专门为网络时代而设计的,从而导致了传统的法律制度与科技发展之间的矛盾,使人们逐渐认识到我们应该构建新的纠纷解决机制适用于网络购物纠纷的解决中。 第三,指出我国应该在网络购物纠纷解决机制上展开一些创新,如可以通过在线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从而更好地解决网络购物纠纷,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电子商务的发展。
网络购物纠纷解决的措施: (一)强化网络购物纠纷首问责任制淘宝网宣布作为2010年淘宝消费者年重要举措之一,淘宝网消费者维权首问责任制是让在交易后维权处于弱势的消费者重新获得平等,实质上是网规颠覆了旧有的商业规则。一旦出现卖家不配合售后维权的情况出现,淘宝网动用消费者保障基金将对买家进行先行垫赔。而后再追究卖家的相关责任,如果卖家受到冤枉,那淘宝网将承担此笔纠纷中产生的费用。 (二)尽快推广网店实名制从7月1日起,工商总局将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网店实名制正式启动。规定从多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力图全面规范网络商品交易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例如,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的自然人,应当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办法》根据网络消费特点,从消费者有效识别网络经营主体真实身份、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行为规范、交易合同、交易凭证、交易信息保护、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应当履行的义务、消费者申诉处理办法等方面作出规定。 (三)制定诚信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打破目前各行业征信系统分割的现状,将各行业征信系统进行统一整合,并向社会公众开放,这样才能有效遏制网络欺诈行为。此外,我们要推广和普及《电子签名法》,细化电子证据司法认定的标准,使其更具操作性。另外,国家还可以考虑建立电子商务司法解决的新途径,如建立独立的网上司法机构,针对电子商务小额纠纷及时、快速地做出审理和判决。 (四)加大对发布虚假网络信息及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打击力度虚假信息与网上诈骗已成为网络购物环境的两棵毒瘤,不少非法之徒充分利用网络的传播速度快、隐蔽性强及监管难度大的特点,大行发布虚假信息及欺诈之能事,侵害消费者利益,敛取消费者的钱财,已到了非根治不可地步。工商部门、司法机关应引以高度重视,加强查处和惩治力度,规范网络经营秩序,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网络购物环境。 (五)强化网络营运商的监管责任网络购物纠纷产生与网络营运商对销售商家的营销信息发布审查不严和监督不力是相关联的,网络营运商对销售商家所发布的信息应负审查义务,并负责进行监管,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另外,对于快递物流业,淘宝网应尽快建立起一套推荐物流指数评价体系。每个月将根据每个快递公司当月的投诉量、投诉处理量、快件准确送达率等系列参数进行综合评定,建立物流指数进行排名公布,最终通过市场的手段,交由用户来选择和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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