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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未成年前可以主张抚养费。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一条,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子女18岁...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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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离婚如果对方不抚养孩子,则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主张抚养费。因为法律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三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抚养费是能一次性主张的。但只有双方协商一致,且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才可以一次性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相应的抚养费。且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主张抚养费没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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