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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
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解释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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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离婚,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外地离婚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第二种情况是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如果原告需要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就需要原告提交相关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是有经常居住地的,比如被告的暂住证、租房证明、工作证明等。
根据我过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外地起诉离婚手续怎么办理流程的解答如下:这属于离婚诉讼管辖权的问题,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这里提到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由该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1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1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五)有具体的财产分割要求的,应提交主要财产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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