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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未分配利润如何处理,公司法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拥有独立的财产权。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属公司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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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的要交个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关于企业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政策: 1、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纳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清缴的税款。 4、在股东转让该部分股权之前,企业依法宣告破产,股东进行相关权益处置后没有取得收益或收益小于初始投资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尚未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不予追征。 5、本通知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实行查账征收的、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超过2亿元、从业人数不超过500人的企业。 6、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继续按照现行有关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不适用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缴纳政策。
需要。当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需要缴纳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15〕116号印发的《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1、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当企业以未分配利润向个人股东转增资本时,个人股东需要缴纳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和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该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股东和技术人员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以财税〔2021〕116号印发的《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1、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并将有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个人股东获得转增的股本,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3、股东转让股权并取得现金收入的,该现金收入应优先用于缴纳尚未缴清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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