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是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
就有了法律依据。我们可以申请交强险赔偿,如果保险赔偿金额不够,我们还可以将对方起诉,通过法院对肇事者赔偿进行强制执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1、是不是走私车、无牌照车,这涉及另外法律规定处罚问题。在发生交通事故认定责任中,走私车、无牌照车肯定是不利的,但不是主要因素。 2、肇事逃逸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对方也存在过错,负全责。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骑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而关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理论界主要存在肯定说、否定说、折衷说三种观点 肯定说认为,虽然非机动车辆肇事的危害范围和程度不如机动交通工具大,但不能否定它是具有危害公共安全性质的事实因此,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员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否定说认为,驾驶非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发生的交通事故,相比机动车来说本身危害不大,不具备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不属于交通肇事,造成被害人伤亡后果的,可按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发生交通肇事的驾驶人员不应作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 折衷说认为,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区别对待 一种意见认为,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能否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取决于非机动车是否被用于从事交通运输活动当非机动车被用来从事交通运输活动,即非机动车的用途被纳入与机动车用途相同的情况下,或者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与正在进行的有关交通运输活动有直接关联的情况下,行为人驾驶非机动车辆,违章肇事,危害交通运输安全,导致法定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主体,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反之,如果驾驶非机动车辆与交通运输活动无关,因行为人过失而导致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论处,而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非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其具有危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性质,就应按交通肇事罪的主体认定处理;如果不具有危害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的性质,就不应以交通肇事罪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29人已浏览
649人已浏览
20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