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因劳动关系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作出裁决;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关系追诉期是一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当事人之间就劳动关系的争议而申请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仲裁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时效期间。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规定: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行为的追诉期为两年;两年之外的违法行为,除非该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否则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没有权利管理。 从劳动争议诉讼的途径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申请认定劳动关系适用仲裁时效,申请仲裁时效期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4人已浏览
107人已浏览
313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