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两高寻衅滋事司法解释?

2021-12-1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勇敢等,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然冲突和纠纷而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视为寻衅滋事,但被害人故意造成冲突或者被害人对冲突加剧承担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殴打、虐待、恐吓、损害、占用财产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第二条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款的恶劣情节:(1)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伤的;(二)造成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四)用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丐、老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七)其他情节恶劣的。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恶劣情节:(1)多次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追逐、拦截、虐待、恐吓他人;(3)追逐、拦截、虐待、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丐、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4)造成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6)其他不良情况。

相关法规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