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次序。又称为法定继承人的顺位。继承顺序的特征: (1)法定性。是由法律依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关系...
法定继承人参与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对遗产的分配比例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不过要区分原则和特殊情况,在特殊情况下,对一部分继承人需要给予照顾,那么就可以多分遗产。而对那种有能力和条件,但是却不尽义务的,在分配遗产的时候就可以少分一些。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1,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1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644人已浏览
6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