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出质,没有确权的股权不知道股权拥有者是谁的,所以是不能质押的。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
不能,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才可以出质,没有确权的股权不知道股权拥有者是谁的,所以是不能质押的。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股权可以质押担保,如果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股权质押的,质权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如果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Pledge of Stock 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一、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尽管股权是一种财产性权利,但它既非物权,也非债权,其价值不是一成不变的。所以,对于股权设定质押担保,其担保功能比较难以把握。对于质权人而言,存在比较大的风险。股权价值是一个预期:当事人在设定股权质押之时,对股权的评估可能与实现质权时的价值存在一定距离,对股权价值的评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实践中,常常发生当事人协商确立的预期值与实际情况背离较大的情形。公示方式的特殊性:股权质押是对股东股权的限制,往往涉及第三人的利益,所以法律对股权出质规定了特殊的公示方式。实现方式的特殊性:普通权利质权的实现方式有折价、拍卖、变卖,除此之外,还可以享有代位权,也就是取代出质人的位置,向出质人的义务人直接行使权利。但是股权质权的实现方式,除了经公司在股东名册登记的以外,质权人不得要求公司向其履行义务,如支付股利等。二、股权质押的条件:首先,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应满足: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股东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在第⑵情形中,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其次,对股份有限公司,应满足: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设立质权;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在其任职内不得设立质权。
不能,可以依法转让的股权可以质押,没有确认权的股权不知道股权所有者是谁,所以不能质押。基金份额、股权质押的,质权自办理质押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质押后,不得转让,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价款,应当提前向质权人清偿债务或者存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3人已浏览
1,067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