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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行为人侵占他人财物或者遗忘物或者埋藏物的,只有在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构成侵占罪。但刑法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数额大、数额大。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普遍比较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而最高人民法院对盗窃罪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规定了浮动数额,并授权省级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浮动数额范围内制定具体数额。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如何认定侵占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分别是: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所谓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即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是指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而为他人收藏、管理的财物,所谓他人的遗忘物,是指出于自己的本意,本应带走却因遗忘没有带走的财物,如买东西将物品忘在柜台上,到他人家里玩将东西遗忘在人家家里,乘坐出租车把财物遗忘在车里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一)要有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财物的行为。这是构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如果不是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该财物即持有该财物就具有非法性,则不可能构成本罪。(二)必须是将他人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拒不交还的行为。所谓占为己有,是指应当将他人交为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当成自己的财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处分、使用和收益。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过失不能构成本罪。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仅有故意而无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毁坏所代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偿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费用而迟延交还的或者因不小心毁坏或丢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论处。二、侵占罪一般会被法院判几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16岁以上的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完全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2、14岁以下、16岁以下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相对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14-16岁的人不犯上述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3、14岁以下的人,无论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承担刑事责任,即完全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4、14岁以下、18岁以下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5、精神病人在无法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危害结果的,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承担刑事责任。病理性醉酒是一种精神疾病,在病理性醉酒的情况下,犯罪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仍然是病理性的,16岁以下的,他们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他十四岁以下的人应当减轻或者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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