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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假币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到假币后又收到的行政处罚是否构成犯罪

2022-01-22
这样的行为涉嫌受贿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虽然收到的是假币,但是法律规定是财物,财物即是指本身具有价值属性的物品。假币虽然属于违禁品,但是本身具有市场价值,所以,这样的行为仍然能够构成受贿罪。 案件的焦点主要就是假币是否能够成为受贿罪对象,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受贿罪的对象包括不动产、期货、干股、证券等具有市场价值的物品,不同的犯罪对象直接决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当然对于将来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具体量刑期限都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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