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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4、被拘留...
相关规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有其中情形之一的,拘留所不予收拘,并出具不予收拘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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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8、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1、不满16周岁或者已满70周岁的; 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4、被拘留审查的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5、不宜适用拘留审查的其他情形。 6、收拘后发现被拘留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拘留所应当立即出具建议另行处理通知书,通知拘留决定机关。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处理并通知拘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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