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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可以证明商标的归属权。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导致的权利缺失。当商标的设计者和商标注册人为同一人的时候,从法律上...
不是。写出来,即使未发表,也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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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版权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财产权、人身权)。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对于创业者来说,版权大多体现在商标的logo设计,产品的包装、外观设计等。 版权(英文名称:copyright)即著作权 那版权和商标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已经申请成功的商标会侵犯版权(著作权)呢? 版权和商标隶属两个审查机构 目前商标申请属于商标局,而版权申请则属于版权局。所以商标和版权隶属于两个审查机构和审查数据库。 即注册商标的时候,商标审查员不会到版权局系统库中查询是否有在先、相同或近似的版权已经申请。同理,版权局也不会去查询商标系统中是否存在相同或在先的商标已申请。 这就会导致品牌logo在申请商标注册后,如果没有及时进行版权登记,可能会被别有用心的人进行版权抢注,并且反告持有原商标的企业侵犯他的版权。 即使企业可以通过有力的证据证明清白,并进行应诉,那这也将是一件劳心劳神,花费大量精力和成本的事情,这都将对企业造成重大的损失。 所以,为了避免将来这种纠纷的产生,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提前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进行部署,不仅要对商标进行全面的保护,还要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保护。
根据媒体披露的信息,如下几个关键问题将决定案件走向。首先,恒源祥是否享有在先权利。 《商标法》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恒源祥在诉于xx侵犯著作权案件中主张的是商标图案的著作权。 恒源祥称,其早在1997年就设计完成羊头图案并用于商品上,2002年11月获得著作权登记证书,于xx恶意窃取该作品进行商标注册。但于xx认为,获得版权登记证书并不意味着其拥有著作权。涉案羊头图案实际上就是“羊”字的古金文字体,毫无独创性,不是具有独创性特征的作品。古文字属于公知领域的公共财富,恒源祥并不享有著作权。于xx并没有侵权,而且于xx于2001年提交注册羊头图形商标申请,早于恒源祥进行著作权登记的时间。如此说来,恒源祥主张在先权利,必须证明其对羊头图形著作权的形成时间要早于于xx申请商标注册的时间。目前恒源祥集团撤回该案诉讼,证据很可能是主要原因。
作品著作权不需要登记,公民著作权自完成之日起即产生。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作品不乱其有无发表,在创作完成时即享有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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