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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有正当理由且经批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
1、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都具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监外执行人员,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参加竞选。竞选成功后,可以任职。但如果被收监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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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居住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工作生活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可以,可以到当地法律服务所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社区矫正。需询问监管部门及执行部门,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才能够进行迁移,并且监管部门会经常询问监外执行人员的近期情况。
原单位是可以聘用临时工的。 原单位是否聘请临时工是单位本身的自由和权利,与服刑人员没有任何关系。 除非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用人单位不得聘用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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