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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
交通事故无驾驶证保险公司不会赔偿,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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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交通事故受害者享有的社会保障,无论是否具有驾驶资格,受害人对此均无责任,亦无法防范。只要这种事故对于受害人而言是偶然的,不可预料的,就应该视为保险事故。 法律没有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免除赔偿义务,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无驾驶证保险公司不会赔偿,只能由当事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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