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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退房投诉流程是 1、承租人腾空住房,并向市租赁中心提出退房申请。 2、5个工作日内联系承租人,确定验房时间 3、市租赁中心派专人与承租...
租房中途退房租金能否退还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租赁合同中约定了中途退房的违约责任按照约定处理。若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与房东协商处理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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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能继承,只能变更承租人。 第一,私人对公租房没有产权,无继承问题,只有承租人变更问题。 第二,承租人不能自动变更,需要申请变更,且变更承租人需要得到户口在该公租房内的所有使用权人的同意。
那个公租房认租之后,进入公租房轮候册后的认租方法 ⑴拟定及公告配租方案。 公共租赁住房具备集中配租条件的,配租单位应当及时拟定配租方案,并以配租通告的形式在市、区主管部门网站发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拟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基本信息,如项目位置、户型面积、交付时间、租金价格、租赁期限等; ②配租范围及具体条件; ③认租申请起止时间、申请和受理方式、地点; ④确定入围名单的方式; ⑤选房组织方式; ⑥其他必要的内容。 ⑵认租。 符合配租范围及具体条件并愿意认租的在册轮候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配租单位提出认租申请,其相关轮候排序信息以配租通告规定的截止受理日轮候册的记载为准。 ⑶确定入围名单。 ①配租单位应当根据认租申请人数量、本批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规模及轮候排序等情况,按照大于房源数量一定比例的原则确定入围户数。 ②轮候排序在先的认租申请人依次入围形成入围名单。 ⑷核查入围申请人的申请材料。 ①配租单位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并以其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准,对入围名单内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 ②核查合格的,在市、区主管部门及配租单位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③公示无异议的,进入选房名单。
房屋转租,租金不予退还。由于转租房屋的行为不影响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承租人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金额支付租金。《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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