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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的补不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在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不能在双方户口所在地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
结婚证不能异地补发。结婚证和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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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在民政局办理,需要的手续有:已婚提供结婚证原件查验、复印件4份;未婚需提供个人未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离异等原因现单身的,除提供离婚证及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书等原件查验、复印件三份外,还须提供未再婚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3份。民政局不给办理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手续不齐全,带齐手续办理就可以了。
不能在异地补办,必须在原发证机关或者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一【《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补办婚姻证的管辖权】第六十二条:当事人遗失、损毁婚姻登记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如果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在异地,那就可以异地补办。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婚姻登记条例》第17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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