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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需要进行破产清算,那么,企业破产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呢?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中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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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一切相关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4、普通破产债权。
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破产财产按以下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助、抚恤金,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 (二)破产人规定外,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欠缴的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的清偿顺序 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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