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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赔偿是按责任赔偿,如果是全责,就应当全部赔偿,如果主责,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超出部分,对方是行人或非机动车,你承担80%的赔偿责任,若是对方机动车,你承担70%的赔偿责任。 赔偿费用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方是未成年人没有此费用),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法院判决或调解保险公司才赔)。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二、赔偿因素 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 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 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 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属可根据条件积极争取。 3、死亡赔偿金与死者的生理年龄有关。 当受害人年龄较大时,根据生命存在的特征,不适宜做较大的死亡赔偿金赔偿,因此,国家法律把死亡赔偿金的年限与人的年龄相联系,年龄越大,所获得的死亡赔偿金就会越少。
(1)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2)供养亲属抚恤金 ①配偶:依靠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40% ②其他亲属: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未满18周岁的;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30% ③孤寡老人或孤儿 计算:死亡职工本人工资×5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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