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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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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指示,各级公安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名义向基层公安机关规定罚款指标,已发布的指标将停止执行。依法应当罚款的,必须严格控制。被罚款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一)被处50元以下罚款,被处人对罚款无异议的;(二)在偏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确实很难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被处罚人提出的;(三)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事后不当场收缴难以执行的。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出具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发放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治安拘留不同于刑事拘留。那么治安拘留的处罚是什么呢?我们来看看。治安拘留处罚:1。治安拘留处罚——受理公安机关主动举报、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案件,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登记。二.治安拘留处罚-调查(一)传唤1。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用传唤证传唤。2、对于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证明后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3、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4、公安机关应当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原因和依据。5、传唤后应及时询问核实,询问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情况复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不得超过24小时。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被传唤人家属传唤的原因和地点。(2)询问1。询问笔录应提交被询问人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其宣读。如有遗漏或错误记录,被询问人可提出补充或更正。2、被询问人要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允许。必要时,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询问人自行书写。3、询问16岁以下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3)检查1。公安机关可以检查与违反治安管理有关的场所、物品和人身。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工作证明和检查证明。二、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明后,可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具的检查证明。3、女性的身体检查应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四、检查情况应制作检查笔录,由检查人、被检查人和见证人签字或盖章;被检查人拒绝签字的,人民警察应当在笔录中注明。(4)扣押1、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可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证据。不得扣押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二、扣押物品,应与在场证人及被扣押物品持有人共同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及持有人签字或盖章,应查点清楚,当面列出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三、扣押物品,应妥善保管,不得挪作他用,经查与案件无关的,应及时退还。(5)鉴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存在争议的专业问题,应当指派和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鉴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签字。3、治安拘留的处罚-决定(一)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没有本人陈述但有证据证明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二)公安机关在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陈述和辩护而加重处罚。(四)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五)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不能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两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家属。如有被害人,公安机关应将决定书复印件抄送被害人。(六)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和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听证。(七)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30天;案件重大且复杂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30天。为了查明案件,不记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4、治安拘留处罚-执行(一)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二)被罚款的人应当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三)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暂停行政拘留,提出担保人或者按照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暂停行政拘留处罚。(4)担保人应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关;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依据;4、履行担保义务的能力。
我来详细说说,治安拘留要罚款吗,按照处罚的案由根据具体条款来定的,具体条文有下列几种情况: 1.“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意思是必须拘留5至10日,可以罚款,也可以不罚,如果罚款必须500以下。(参考23条) 2.“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意思是拘留或者罚款都可以,但不能同时采用。(参考25条,情节较轻) 3.“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意思是必须拘留,不能作罚款的处罚,更不能并处。(参考30条) 4.“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意思是警告或者罚款都可以,不能同时采用,也不能拘留。(参考36条) 5.“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意思是必须拘留而且必须合并罚款。(参考40条) 6.“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意思是只能适用罚款的处罚,不能处警告或者拘留的处罚。(参考56条) 另外,一般来讲,法律上规定,处罚的尺度有一定的范围,比如“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处罚一般由派出所呈请批准,公安局法制部门审核把关,由局长签字批准,可以采纳5日、7日或者10日,这是公安机关的自由裁量权。很明显,如果你交纳了500元以下罚款,一般就是拘留5到7天,如果你不交纳罚款,那就应该是8到10天。 被治安处罚肯定要留案底,不管是拘留、罚款还是警告,这些不叫前科,叫劣迹。吃饭是拘留所提供的,但别指望很好,能吃饱,当然有钱在身边可以另外增加点里面卖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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