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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2、准备民事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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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登记。 3、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4、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6、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1、起诉 (1)首先需要确认被告是谁 (2)其次要写民事诉讼状,说明事实与理由,以及要对方赔偿损失的依据,当然,需要提供书面证据(口头录音/录像),如果当事人认为有的证据无法取到,可以向法院申请让法院替你取证,虽然可能性很小; (3)准备就绪后,就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诉讼状和证据,如果受理了会给当事人交费通知书,当事人再持交费通知书去缴纳诉讼费用;缴纳费用后,算是案件已经正式受理了,法院会安排日期,并给你传票,上面写明开庭日期、时间和地点以及审判员; 2、开庭 (1)到了开庭时间,应准时到庭,迟到会给法官留下形象不佳的印象,有时侯会认为当事人主动放弃诉讼,会作为撤诉来处理。法官的书记员会核实双方的身份,然后进入庭审阶段; (2)开庭审理阶段:法官会先问当事人要不要法官回避 ,如果当事人确认法官与被告是亲戚或者其它亲密关系,那么就说要回避,否则就说不需要。然后宣布正式审判,会让原告先读诉讼状,读完后提交相应的证据,再让被告反驳,然后进入对证据的质证阶段(庭审调查),这个时候,当事人一定要对所有对方的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 /合法性进行仔细的质辩,否则就会对自己不利.证据质辩完后,就进行双方的辩论阶段,一般法官会让双方各有两次辩论机会,但如时间拖长就可能只有一次。辩论结束,法官通常会问双方要不要调解。如果双方都说可以,那么法官会先分别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法官就会宣布,现在休庭,择日宣判。过段时间,法官的书记员就会通知你去拿判决书。 3、判决 在法官最后判决之前,可以申请撤诉。如果当事人认为案件可能对自己不利,可以向法院申请撤诉,提交民事诉讼撤诉申请书。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允许你撤诉,然后给当事人一个裁决书,当事人可持裁决书向审判法官申请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如果当事人不撤诉,法官就会判决,然后让双方执行法院的判决。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登记。 3、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 4、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5、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6、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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