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我国法律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的任期并没有做限制,也就是说若是称职的话,可以是终身的。实际上,在我国,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的规定,...
周强,男,汉族,1960年4月生,湖北黄梅人,西南政法学院研究生院民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78年9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中国法院系统的最高领导人,属于党和国家领导人序列。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章第十八条规定中国法官的级别分为十二级,依次为首席大法官、大法官、高级法官、法官。 依照该法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
依照《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根据《宪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及相关法律,作为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 一、审理法律规定由它管辖的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第一审案件; 二、审理对高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申请再审与申诉案件; 三、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四、核准本院判决以外的死刑案件; 五、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决定国家赔偿; 六、核准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 除审判案件外,最高人民法院还负责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全国法院的执行工作。目前,每年全国法院受理大量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这些案件主要由地方人民法院执行。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执行局,负责这项工作的管理、监督、协调。 机构设置 最高人民法院现设立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刑事审判第三庭、刑事审判第四庭、刑事审判第五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1]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办公厅、政治部、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监察局、外事局、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局、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新闻局等部门。
不违反。我国法院分为四级,这个最高只是说明法院的级别,没有别的含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72人已浏览
1,234人已浏览
1,976人已浏览
3,4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