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很遗憾地,您无法再次办理结婚手续,但您仍然有机会通过两种方式来弥补这个遗憾。首先,您可以前往当初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要求他们为您补办离婚证...
如果您不慎遗失了离婚证书,您仍然有机会领取新的结婚许可证。在此期间,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证明您当前是单身状态,或者选择先进行离婚证书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如果结婚证或离婚证遗失或损毁,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话,将为其补发结婚证或离婚证。
可以在办理离婚登记时补办张临时身份证。 离婚登记申报材料包括: 1. 双方的有效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 2. 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 双方持有的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4. 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一式三份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双方当事人需在办理现场签字; 5.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照证件照。
可先申请补办离婚证后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0人已浏览
1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