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根据《行政复议条例》第九条规定,可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 ①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我国的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主要如下加点: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拒绝办理或者不予答复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受教育权等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具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的作用和意义 行政复议制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其作用和意义主要表现在: 1、行政复议有利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行政复议有利于加强行政系统的自我监督,提高行政效率。
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9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370人已浏览
6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